近期,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7个差异化执法典型案例,某污水处理(沈阳)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拟对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线索对某污水处理(沈阳)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的某街道污水处理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因资金短缺导致污水处理站两套污水处理设备中除磷剂添加严重不足。另发现,该单位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未与三方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导致该污水处理站污泥老化、活性不足,总氮处理效果不好,造成总氮超标排放。
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四十九)》的规定,综合各裁量要素,拟对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污水处理厂原本是提高水环境质量的治污单位,是典型的环保企业,但该污水处理厂不仅没能治污,反而因排放超标废水成为了“污染源”,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污水处理厂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时刻关注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笔者首先想到的是“凉拌”,没钱咋搞,但是还是借助了一下数据大模型整合了一下建议(比较理想化): 首先得扛过眼前这关,别真停了。赶紧找当地政府的环保、住建、财政这些部门好好说说情况,讲清楚一旦停了,污水直排会污染环境,老百姓肯定有意见,甚至可能被上级查,让他们先拨点应急的钱,至少把电费、买药的钱、关键设备修的钱保住。要是之前欠银行钱,跟银行好好商量,看看能不能先缓缓还,或者再贷点短期的低息款,毕竟污水厂收的处理费还算稳定,银行可能愿意通融。另外,那些可花可不花的钱先停了,比如暂时不搞技改、不买新设备,办公经费压缩一下,人员能轮岗的就轮岗,把钱全集中在污水处理的核心环节上,先保证出水达标。 过了眼前这关,就得想办法省点钱、多挣点钱。省的方面,平时运营里能抠的细节多注意,比如买药别瞎投,看进水情况来,电费也别浪费,曝气设备根据水里的氧气量调着用,设备别动不动就修,按规律来,别花冤枉钱。采购药剂、零件的时候,跟周边其他污水厂凑一起买,量大了能便宜点。厂里要是有闲置的地、房子或者设备,能租就租出去,回点现金。 多挣钱的话,先看看该收的污水处理费有没有没到位的,不管是财政拖着没给,还是排污企业没交够,赶紧去催,该发函发函,该开会协调就开会。要是现在的收费标准太低,不够成本,就跟主管部门算算账,申请调高点,按规矩走听证程序就行。另外,处理完的污泥要是达标了,能做成有机肥卖给农业公司,或者当建材原料,这也是笔收入。处理后的中水也别浪费,问问周边工厂、绿化队、扫马路的要不要,按市场价收点钱,政府可能还有补贴,能帮着推一把。要是自己运营经验还行,周边乡镇或工业园的小污水厂要是缺人管,也能接过来帮着运营,挣点服务费。 还可以找外面的力量帮忙。如果是国企的污水厂,看看能不能改成 PPP 模式,让专业的环保公司来运营,他们先垫点钱,政府再慢慢给他们付费,能减轻财政压力。要是民企的,跟政府商量改改合作协议,比如让运营时间长点,或者保证最低处理量,这样可能吸引更多投资进来。另外,多关注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有什么水污染防治的专项补贴、技改补助,赶紧去申请,政策性银行的绿色贷款利息低、时间长,也可以试试。 从长远看,得让运营能自己循环起来。跟政府商量好,污水处理费得跟着成本变,每隔三五年算算实际花了多少(人工、药、电、设备折旧这些都算上),该涨就涨,保证收的钱够花还有点利润。还可以搞点数字化改造,装个智能系统,实时盯着进水情况、设备耗电,精准调参数,能省不少人力物力;厂区弄点光伏板,自己发电用,电费能降不少,还能领点新能源补贴。让政府把污水厂运营放进流域治理、城市更新这些大项目里,跟管网改造、治黑臭水体这些事绑在一起申请资金,或者让政府提前设个应急资金池,万一再缺钱能有个兜底。 最关键的是多沟通,跟政府常汇报情况,让他们知道这事儿的重要性;跟排污企业、管网单位也说清楚责任,别因为他们的问题额外多花钱。总之,先过眼前的坎,再慢慢调整,总能找到能持续运转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