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惠州市发现,惠州市部分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溢流问题突出。
一
基本情况
惠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和东部枢纽门户,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对区域水环境保护有重要影响。督察发现,惠州市部分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仍存不足,污水溢流问题多发。
二
主要问题
(一)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惠州市部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生活污水溢流问题突出。2023年,惠城区江北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高达107%;惠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能力为13万吨/日,实际2023年单日最高处理水量16.96万吨,负荷率高达130%。据统计,惠城区、惠阳区合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达13万吨/日。督察发现,上述两区重点一级支流存在35处生活污水溢流点,其中望江沥62号排口每天数千吨污水溢流;陈塘河佑顿电子厂区后存在4处污水溢流点,大量污水排入河道,在河面上形成明显污染带;坪山河金惠大道12号排口晴天溢流污水,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62毫克/升、11.2毫克/升、1.13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标准2.1倍、10.2倍、4.6倍。
根据《惠州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应于2023年底前动工建设的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截至督察进驻前,仍处于勘察设计阶段,工作进展滞后。
图1 惠城区望江沥62号排放口晴天大量生活污水溢流
(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不力
《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各地级以上城市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管网排查工作。截至2024年9月,惠城区、惠阳区市政管网排查工作分别仅完成84%、20%,区域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漏接、外水渗入、“断头”管网等缺陷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滞后。督察发现,惠城区洛塘渠存在雨水排口晴天排放污水现象,臭味明显,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惠阳区马蹄沥片区截污不彻底,雨天大量污水溢流外排。惠城区江滨华府、惠阳区保利阳光城等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善,污水溢流问题突出,监测结果显示,江滨华府小区雨水口外排污水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标准限值3.85倍、14.9倍;保利阳光城雨水口外排污水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标准限值5.78倍、2.05倍。
图2 惠阳区马蹄沥总口截污不彻底,雨天大量污水溢流外排
(三)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监测数据失真失实
督察发现,惠城区江北污水处理厂、惠阳区淡水污水处理厂等运营单位违反《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要求,长期将进水取样点位设置在厂内回流污水后端,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江北污水处理厂原进水取样点污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为95.3毫克/升,而实际进水生化需氧量仅为40.2毫克/升;淡水污水处理厂常年上报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约85毫克/升,但实际进水生化需氧量仅约15毫克/升,进水监测数据虚高严重。惠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惠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弄虚作假,未经水质检测,直接编造生化需氧量数据。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对数据审核把关不严。
图3 惠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编造生化需氧量监测数据,生化培养箱内无任何水样
三
原因分析
惠州市有关区及部门对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生活污水溢流问题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